春天该很好,你若尚在场
wb:@时示加止
*ooc
*羡羡第一人称日记体
*我就蹭蹭+高冷人设后续
*同居甜蜜生活(不)
2016年10月21日
与L先生在一起后的第三天,我搬去和他同居了。
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板,并要请半个月的恋爱假,他很生气并让我滚。真是任性,你追不到妹子也不能拿我撒气啊。
于是我趴在L先生怀里,目送气呼呼的老板离去。
不给请也没关系,反正L先生是我负责的作者,工作和假期也没差。
后来L先生强行在办公室找了个位置工作,就在我旁边,老板气的要放狗咬人了。
我觉得有点对不起老板,因此请他吃了一顿饭,并以脱团人士的身份关系他的恋爱进度,当他的知心哥哥。
他又叫我滚。
最后L先生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,他终于没炸毛,眼不见心不烦地关门走人。
我知道老板为何这么容忍,以L先生的家世和名气,确实不需要屈居在我们这个小公司。
这是我猜出来的,L先生大约是为了我才来这里的。
总有一种错觉,他似乎很早很早就认识我了。
2016年10月22日
L先生每天都起得很早,却从来不会吵醒我,我睡了一觉醒来,他已经做好了饭开始工作。
是的,自从一天一万一次之后,L先生更新越来越积极了,一有空闲就对着电脑码字——电脑打字比写字快很多。
这真是和L先生同居一来唯一烦恼的事情了。
我万事不上心,他便替我操心,有时感觉他对我几乎是毫无条件地纵容。
今天晚上下班稍微迟了一些,回家的时候天色有些黑,我刚下了公交车,就看到他站在小区门口等我。
昏黄的灯光下,他站的笔直,目光一直看着车站,没有表情的脸在和我视线相对的下一秒就温柔活泛起来。
真是难以置信,L先生居然会笑,而在这两天内,他的笑容我已经见过许多次。
他特别好。
这么好的人是我的。
2016年10月23日
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太开心的事情。
因为L先生从不公开住址,杂志社偶尔会收到寄给他的信件。周末的时候我会把那些迷妹的信件收到一处,和他一起拆开来看。
每一封信都代表着读者喜爱L先生的心情,有种特别自豪的感觉。
不过今天拆开的一封信语气却不怎么友好。
原因是L先生在那篇续写的文章开头,就写死了上一本饱受欢迎的某角色。
读者自然是要闹的,我很懂他们的感受,那个角色我也喜欢,但是这样满篇恶毒语言的信件也实在太过分了,我把信件团巴团巴丢垃圾桶了。
不过我也很好奇,为什么L先生会这样写,我问他。
他说这是情节发展下去之后必然会发生的结果,这也是他不愿写续集的其中一个原因。
“可是你的读者很难过,他们很喜欢这个角色。”
L先生很严肃地跟我说:“写书是很严谨的事情,不能被客观因素干扰,这是作者的原则。”
我觉得他说得对,然后表示了对这个角色的惋惜。
晚饭的时候,我因为那封信还是不太开心。
L先生不知道误会了什么,委婉地表达了“我可以将那个角色写活回来,但是你不要一直想着别的人,我不开心。”的意思。
他没这么说,但是我知道他这样想的。
爱吃醋的L先生,你的原则呢?
2016年10月24日
L先生嘴上起泡了,上火很厉害,刷牙的时候都在皱眉头。
于是这几天饭桌上多了很多清淡的菜。
我发现了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,例如L先生好像并不喜欢吃辣的。以前一碗饭吃不了几口菜,现在反过来了。
我想起先前的一些猜测,于是问他喜不喜欢吃辣菜。
L先生不擅长撒谎,不想说的事情就不会说。
我问了很多遍,L先生不得不说实话。
他确实不喜欢吃辣,我没有接着问为什么,理由好像已经很明显了。
“其实你不必这样迁就我的。”我这样对L先生道。
“不是迁就。”他说,“我想这样做。”
明明是很冷漠刻板的人,说起情话来不着痕迹,撩动别人心思太有一套了。
我甘拜下风,扑上去亲他。
但是我估计错了一件事情,上火的L先生不只是嘴上冒泡这么简单,泻火的方式痛苦的是我。
还好我明天要上班,L先生没有进去,只用我的腿解决了。
谢谢老板,我爱上班。
腿疼。
2016年10月25日
接连下了好几天大雨,今天总算放晴了,也难得起了个大早。
和L先生一起把衣柜里有些泛潮的衣服被子抱到阳台上晒。说是一起,我只负责把衣服从衣柜里面拿出来递给L先生而已。
翻箱倒柜的时候发现了L先生很久以前的一件衣服,看着很眼熟。
纯白的衣服有点旧了可是被洗的很干净,这倒是不奇怪,L先生每一样东西都保存的很好。
表面上看不出,其实是个念旧又执着的人。
奇怪的是,这件衣服看上去小很多号,与衣柜其他衣服看起来格格不入。L先生穿不下的旧衣服一般都收在箱子里,唯独这件挂在衣柜中。
我有些好奇地翻看。
衣服胸口的校徽居然是我高中的。领口有字迹,字迹更加眼熟,这种龙飞凤舞像画符一样的字,除了我大概也没别人了。
我的字为什么会出现在L先生的衣服上。
或者说,这件衣服是我的?
“我们以前见过面吗?”我本想这样问L先生,却觉得他听见大约会伤心。
高中的时候发生了很多事情,生活和学习都是一团糟,后来就转学了。
我忽然想起当初好像确实是有一个安静而固执的少年,几面之缘,我没有太放在心上,那时候也没有心思去记住什么人。
现在想来面容都是模糊的。
大约是……L先生?
2016年10月26日
昨晚做了一个梦,像是沉在暗无天日的泥沼中,四面八方密不透风。
L先生把我叫醒了。
我睁开眼睛一身冷汗,心脏还在砰砰乱跳,却像是在黑暗中看到了光,泥沼中抓到了绳子。
熟悉的,被救赎的感觉。
我慢慢回想起来那其实不是梦,而是真实的事情。
高三的时候突遭巨变,为了治疗双亲家里债台高筑,即便是车祸的保险金也无法填补这个漏洞。而后被父亲的好友兼上司暂时收养救济,虽然家里每个人都很好。但毕竟是,寄人篱下。
那时候是如何熬过来的,已经记不清了,现在想起来也觉得不可思议。我一直笑着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,就连同学老师也过来很久才知道我家里出了事。
遇见L先生就是在那段时期。
记得是中午,我接到了电话,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。我翻墙离开学校的时候,恰好碰到他。
当时是纠缠了一段时间的,L先生是学校纪检部部长,不明内情自然不让我走。
L先生的固执是可以想象的,为了抓到我甚至跟着我爬上了墙,结果是两个人都掉了下去,匆忙之间我的脚崴了,L先生手脚膝盖擦破了皮。
那些天是梅雨季节,动不动就下场雨,墙外的地上满是黑污的淤泥。白色校服被大片弄脏。
我懒得理他,顾不上解释,脱了上衣甩地上,一瘸一拐地要去医院,没走几步就被人拉住,气得想骂人。
“上来。”
天空下起了小雨,两三滴四五滴,试探一样地落下,然后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猛地倾盆而落,全世界都笼罩在雨里。
L先生在我面前蹲下,渗出血丝的膝盖跪着被雨击打的泥泞地面,衣服湿透之后脏兮兮的贴在身上,脸颊也被擦破了一道,狼狈地很。
目光却执着而明亮。
惊雷一样破开乌云。
之后是L先生背着我冒着大雨去医院的。
那大约是我们唯一一次说过话,转学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。
甚至下意识地遗忘那段日子,也忘记了L先生,却在昨晚毫无预兆地梦到了。
大约是我从没有想过,我随手丢弃在地上的脏旧衣服,会被人捡回去洗干净,宝贝一样地藏起来。
一藏就是许多年。
因为昨晚做噩梦的事情,L先生很担心,我笑着对L先生说没事。
再也不会有事了,有你陪着,泥沼也陷不住我。
2016年10月27日
又一个阴天。
午休我趴在桌子上看L先生在专注打字。
说起来L先生习惯了用笔书写,刚开始键盘打字的时候速度很慢,现在键盘上手指翻飞,赏心悦目。
他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好的,因此也格外想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。
于是我说:“周末跟我回去见我爸妈吧?”
L先生脸上没有任何反应,只转头过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,格外镇定。
“好。”他说
如果他的手指没有放在删除键上将辛苦一上午的文稿删掉的话。
目的达到,心满意足,我靠着L先生打开游戏,还差最后十个勾玉就能十一连抽。
结界突破卡在最后一关,五勋章,我还剩最后两张突破卷。
发愁。
L先生看了一眼,跟我说去拜托一下这个结界的主人,没准会手下留情。
虽然觉得L先生说出这样的话很奇怪,但的确是个好办法,于是我当即发送了请求过去。
那个人很快回了我一句“好”。
通情达理。
打过了之后我跟他道谢。
过了几秒,那个人又回我:“不必,改日和我回家。”
恩?
一回头对上L先生似笑非笑的双眼,以及他拿着的手机。
停在熟悉的对话界面。
“……巧合?”我问。
L先生很诚实地摇头:“我在每个区都买了号。”
厉害了我的L先生。